关于举办2019年全国应用心理专业学位实践技能大赛(初赛)的通知(第一轮)
教指委发〔2019〕02号
各培养单位:
为展示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成果,促进院校之间的相互交流,不断提高应用心理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经全国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研究决定,由上海市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联合承办“2019年全国应用心理专业实践技能大赛”。大赛分为院校初选、全国初赛和全国决赛三个赛段,现就初赛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
本次大赛设有3个比赛项目:应用心理案例开发比赛、培训/教学技能比赛、心理咨询面谈技能比赛。现就各项目的比赛内容简要说明如下:
(一)应用心理案例开发比赛(可组队报名,每组最多3人)
案例所涉及领域必须是应用心理相关领域,案例主题可参考“附件6”,所形成的案例作品应包括案例内容及相应的教学笔记,案例作品的格式要求请参照“附件7”;参赛人员需在赛前提交电子版案例,材料提交的具体要求请参照“应用心理技能大赛•案例开发比赛的专题说明”。
(二)培训/教学技能比赛(培训比赛参赛单位为个人或小组,每组最多3人,教学比赛参赛者仅限个人)
培训/教学技能比赛主题可面向学校(中小学、高校)、企业员工、社区、大众等不同群体进行设定。
参赛人员需在赛前提交电子版作品,作品的文案及相关视频材料的具体提交要求请参照“应用心理技能大赛•培训/教学比赛的专题说明”,其中教学比赛教案的具体模板请参照“附件8”。
(三)心理咨询面谈技能比赛(参赛单位为个人,不可组队)
心理咨询面谈技能比赛所涉及领域必须与应用心理相关,着重考察心理健康问题案例的面谈辅导过程,涉及心理辅导的基本谈话方式、要点以及谈话背后的心理咨询与治疗理念。
参赛者应提交咨询练习、案例督导或者现场比赛的视频,以及案例和面谈对话的文字说明,材料提交的具体要求请参照“应用心理技能大赛•心理咨询面谈技能比赛的专题说明”。
二、比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在读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以个人或组队形式参加初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参赛数:
每个院校每个项目仅限推荐1人或1组参赛选手参加全国比赛。
(三)时间:
参赛材料务必于2019年11月4日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提交:
包含参赛选手信息汇总表(附件5),参赛报名表(附件4),各类别比赛的作品及其附件等材料,注意按规范格式命名:初赛参赛名单的文件命名方式为“单位代码+学校名称+参赛名单”,初赛各项目应配套提交的具体比赛材料的文件命名方式为“单位代码+学校名称+参赛项目+人员姓名”,作品及附件的提交要求请参见“比赛内容”中的相关说明;以上材料请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wanghongying@psy.ecnu.edu.cn。
三、评选及奖项设置
由教指委确定比赛评委专家组,由高校专家和行业实践专家组成。每个竞赛项目均设置一个评委专家组,每个专家组内专家人数不少于5名。
初赛采用通讯评审的方式,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出优秀作品,以确定参加决赛的名单。
决赛时间将根据初赛评审结果确定,决赛地点定于上海,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决赛中各比赛项目分别设置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以初赛参赛数量为基数),优秀奖若干,其中心理咨询面谈技能大赛另设参赛模特优秀奖和参赛奖。此外,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将获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奖者由教指委颁发证书;大赛设优秀组织奖,用以奖励组织管理出色的高校。
四、有关说明
(一)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021-62232900,18621564362。
教指委秘书处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010-62754723。
(二)附件说明:
全国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