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资助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0-05-06动态浏览次数:423

    学术交流是科学研究过程中必要的环节。为了激励研究生开阔学术视野,了解国(境)外最新学术动态,加强与国(境)外同领域的科研工作者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贡献度,我校研究生院特设立国际学术会议专项基金。该基金将以专款形式拨付学院,用以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为了公开、公正地使用专项基金,特制定专项基金的管理办法。

.资助对象及条件

1.资助对象

基本学习年限内、享受学校奖助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及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享受学校奖助且无工资的定向生,申请时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函。

2.资助条件

1)  申请人应为会议接收论文的第一作者,并将在学术会议(会议需要在资助清单中,见附件1)上做口头报告或论文张贴。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每篇论文资助一名研究生参会。

2)  会议主题应与申请人专业领域紧密相关,且会期在论文答辩之前。

3)  同一导师有多名学生参加同一会议时,同一个学术会议仅资助其中一位,其余可通过其他经费或自费参会。资助人选由导师决定。

4)  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只享受一次国际学术会议专项基金资助,硕博连读生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各享受一次。

5)  同一个学术会议最多资助5人。多于5人申报的,优先口头报告。其余可通过其他经费或自费参会。

6)  有良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1.根据会议级别以及参会方式,专项基金资助往返国际旅费、会议注册费(不包括会员费、餐费和其他费用)和/或住宿费。具体资助内容如下:

参会方式

会议级别

资助标准

备注

差旅费

注册费

住宿费

口头报告

顶级

资助总金额不超过1.2万元

A

 

资助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

B

 

 

资助总金额不超过0.9万元

论文张贴

顶级

 

资助总金额不超过1万元

A

 

 

资助总金额不超过0.9万元

B

 

 

资助总金额不超过0.45万元

注:国际差旅费为经济舱价位。

2.往返国际旅费报销上限详见附件2,单程国际旅费报销上限减半。

3.住宿费报销上限为财政部、外交部联合印发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及《财政部、外交部关于调整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行〔2017434号)中有关教职工住宿费标准的70%。具体执行上限详见附件3

4.预定机票、酒店时,应厉行勤俭节约、严禁奢侈浪费。

5.会期恰逢境外访学时,访学地与会议地在同一国家时,旅费不予报销,其他费用按规定报销;访学地与会议地在同一城市时,旅费和住宿费不予报销,注册费按规定报销。

6.参加A级及以上国际会议并获得大会设立的奖项(例如最佳论文奖等)者,不论之前是否获得本基金资助,经本人申请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情况简介等,由专项基金审核小组审核认定后,可再次获得本基金资助参加《目录》内的国际会议。

7.在资助办法试行期间,经费有一定额度,当年经费使用完毕,将不再受理学生申请,即先到先得。(注:如果能得到研究生院的追加资助,将另行通知。)

.申请程序与审核

1.申请人应至少提前30天将书面申请材料(附件4)交至审核小组秘书(郭琼老师)。申请时,需附上会议邀请函、会议介绍及日程安排、被会议接收的论文/摘要。(注:如同一次学术会议,同一导师名下多位学生申请,先和导师确认资助名单

2.学院成立国际学术会议专项基金审核小组,由学院教学副院长、学院副书记、院学位分委会主席、学位点责任教授、系所负责人、MAP中心主任以及教务工作秘书组成。

3.审核流程:

(1)专项基金审核小组秘书汇总申请材料。

(2)将材料交给申请人所在专业系所负责人进行审核,给出资助或不资助的建议。

3)专项基金审核小组审议。

4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审议。

4.获资助的申请人须登录网站iprocess.ecnu.edu.cn公共数据库师生综合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出国服务研究生出国(境)申请(学习相关)”进行网上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出国境原因”选“国际会议”;“资金来源”选“专项基金”。(具体可见研究生院相关文件:http://www.yjsy.ecnu.edu.cn/3d/58/c3610a277848/page.htm

5.获资助的申请人参加会议后一个月内到学院办理报销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当年票据当年办理报销。

6.获资助的申请人参加会议后一周内,登录网站iprocess.ecnu.edu.cn或“公共数据库>>师生综合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出国服务>>研究生回国/入境(学习相关)”进行回国登记,并将文字总结、参会照片等参会报告材料(总结报告表模板见附件5)交至专项基金审核小组秘书(郭琼老师。未提交总结材料或总结材料不够详实者,不予办理报销手续。

 

.其他

1.未按要求事先提交申请者,原则上学院不予资助。

2.研究生院不再接受我院学生个人的资助申请,申请者直接将材料交至学院即可。为了与学院已有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的区别,请在申请表中“拟申请资助项目来源”一栏选择“专项基金”。

3./入境日期应为会议日期前后各不多于两天(亚洲地区不多于一天),但仅报销会期住宿。

4.发表、公开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者科研成果时,应注明本项目/成果/论文得到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国际会议专项基金资助  

5.申请人应自行办理护照(因私)和签证等手续。

6. 本管理办法归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解释,试行一年(20201-202012月)。



附件1-心理学科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清单.pdf

附件2:国际会议机票报销上限.pdf

附件3:国际会议住宿费报销上限(会期为2020年1月1日起).pdf

附件4: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境)外国际会议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5: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国际会议总结报告表.docx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202003